如何發菩提心,做自利利他的工作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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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乘佛法的最終目的,是要我們
發菩提心、行菩薩道,做自利利他的工作。
但是,我們怎麼觀照在做利他行的時候,
沒有摻雜利己的私心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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平常做事時,可以四種準則來作為指導原則 :
一、自利利人的事可以做。
二、損己利人的事可以考慮做或不做。
三、損人利己的事不可以做。
四、損人不利己的事更是不可以做。
修學佛法必須從有我開始,
必須從利他當中尋求自我的成長與消融;
也就是說,必須從有我透過利他而達到無我。
所以說,不能夠一開始就要求自己無我,
否則沒有著力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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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 出處 : 法鼓文化 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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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n 星期四, 1月 14th, 2010 at 2:15 am and is filed under 我的心視界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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