盜用福漾商標 范可欽被起訴

盜用福漾商標 范可欽被起訴

聯合 更新日期:2008/12/25 07:40 記者劉峻谷/台北報導

廣告界名人范可欽被指控使用福漾公司的商標「HOJA」,在他的公司網站販售宅配美食台北地檢署昨天依違反商標法,將范可欽起訴。

起訴書指出,范可欽(46歲)在台北市松山區設立范售科技公司,架設SO Channel網購網站銷售宅配美食,促銷廣告使用HOJA商標,以及「現在不用舟車辛勞去餐廳飯店,來自五星級大廚手藝的創意美食hoja hoja」hoja發音為台語的「好吃」。

福漾公司發現後,主張「HOJA」商標早經該公司向經濟部註冊,商標使用範圍包括粥飯麵、筒仔米糕、咖哩雞、五更腸旺、佛跳牆等商品,向台北地檢署提出告訴。檢方調查後認為范可欽未經福漾公司授權,使用他人已註冊的商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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